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监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现将我市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掌握所包工程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熟知防洪预案和调度指挥程序;
二、督促、落实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三、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巡堤查险;
四、组织指挥抗洪抢险和群众安全转移。
希望各级领导及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各项准备,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平顶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平顶山市监察局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