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6月20日是我市13项重大防汛隐患完成整改任务的最后时限。6月23日下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我市重大防汛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在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积极努力下,在市督查组的积极督导下,截至目前,我市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摘牌的重大防汛隐患共10项,其中鲁山县3项、舞钢市2项、宝丰县2项、郏县1项、湛河区1项、石龙区1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叶县2项、郏县1项。 (具体情况如下表)
通报强调,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继续督查隐患整改情况,保证各项隐患整改到位。叶县、郏县整改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对在建防洪工程等要制定应急度汛方案和抢险预案,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备好抢险物资、设备和队伍,确保受影响区群众生命安全和在建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