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我市对困难企业进行认定帮扶
每10人中至少4人能上本科
今日夜间 我市局部有暴雨
9所学校计划在我省招收445人
我市将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今年中招明日上午开考
开源路立交桥通行能力提高
201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始申报
第25个全国“土地日”活动主题确定
卫东区不断加大城市道路建设力度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下一篇4 2015年6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对困难企业进行认定帮扶
符合条件的可尽快申报
 

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6月23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为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切实帮助困难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稳定就业局势,我市对困难企业开展认定并进行帮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报: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和环保政策;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生产经营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积极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

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平顶山市困难企业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和裁员情况、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县(市、区)困难企业申请由县(市、区)人社局初审,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属以上困难企业申请直接报市人社局。

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人社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国资、工信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6月和12月申报,享受政策期限最长一年。对困难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及时掌握企业状况,对已脱困的企业及时调整,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充,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我市将细化对困难企业帮扶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减负、社会保险、财政、税收、要素保障等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解决资金困难,稳定就业岗位,帮助困难企业早日渡过难关。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