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鹏飞)6月13日,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领 8个检查组到局属(含民办)各学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个别学校灭火器过期、消火栓无水等安全隐患当即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为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安全,市教育局于5月27日召开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下发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并于5月29日召开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暨培训会,成立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和局属(含民办)学校督导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6月11日下午又召开全市幼儿园依法规范整顿暨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并于同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再落实。6月13日,该局组织8个检查组,由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市一高、市二中、市十一中和湛河区实验中学等41所局属(含民办)学校,对学校食堂、实验室、宿舍等关键场所的消防器材配备使用、消防通道规范设置、警示标志等进行逐一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存在的灭火器过期、数量不足和消防通道没打开、消火栓无水、疏散演练流于形式等问题,检查组当即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全市教育系统将继续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把安全工作和干部作风建设联系起来,不讲形式,不走过场,从严从细开展工作,对安全工作做到真重视、真落实、真追责。”市教育局局长邱红标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分类处理,对所有隐患均明确整改期限,能整改的立即整改,确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利用暑期予以整改,需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的,要及时报告,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要设立警示标志,死看硬守,直至消除。要进一步细化安全预案,实行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确保不出问题。对没有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将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分管责任和干部岗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