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6月9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支队了解到,为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火灾事故教训,根据我市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大排查、大整治、防事故、保畅通”百日行动。
整治行动中重点加强对客运班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校车、“营转非”大型客车等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全面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及时发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等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车辆GPS平台使用情况的监督;对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梳理和排查,对已经发现并列入整改计划的,建议督促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整改进度,在整改到位前采取事故预防措施;对排查出的新的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要及时向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立即进行整改并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全面掌握交通安全隐患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完备的信息管理台账;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在严查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包车、农村面包车、校车等车辆的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辆、检查一辆,坚决杜绝此类重点车辆带病上路、违法违规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