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长河 通讯员杨国栋)5月29日,宝丰县纪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有关事宜的通知》,对该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予以严格规范和监督约束,明确规定:严禁非亲属人员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应当带头遵循文明、简朴、廉洁的原则,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有损公德的行为。严禁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从严控制规模、范围。同时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执行事前报告、事后备案制度。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本通知精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除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