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28日发布的一项文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和避免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但“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
28日发布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要求,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多部门协调配合、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办法强调,学校应当按规定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合参与体育课或统一规定的体育锻炼的学生,学校和教师应当减少或免除其体育活动。
根据办法,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按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及时实施或组织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健全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办法明确了学校体育运动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责任,使他们放开手脚,按要求开展体育教学、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比赛等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