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5月26日,在市纪委召开的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会上,8名县(市、区)纪(工)委书记因未按要求参会,也未履行请假手续,受到市纪委点名通报批评,并被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据了解,为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改进机关作风,今年4月份,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分阶段开展以“学习+作风纪律整顿”“培训+提高工作质量”“考核+强化竞争激励”为主要内容的队伍建设系列活动。在第二阶段的集中培训中,市纪委邀请省纪委部分室主任到我市进行专题授课。当日的培训会是集中培训活动的第四场专题辅导,会前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参加。但是,舞钢市、宝丰县、叶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新城区的纪(工)委书记未按要求参会,也未履行请假手续。市纪委对8人提出严厉批评,要求其写出深刻检查。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正人先正己,从工作纪律、会议纪律抓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讲规矩,守纪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全市党员干部做出表率。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对自由散漫、不守规矩的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铁的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