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 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今年我国拟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7779万吨/年,淘汰煤矿数量1254座。
其中,关闭退出煤矿1052座,产能6391万吨/年;改造升级煤矿数量202座,产能1388万吨/年。
两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按照相关要求,逐步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对非法违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对安全基础条件差且难以改造,以及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小煤矿,要加强监管,加快引导其退出煤炭生产领域;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淘汰30万吨/年以下煤矿;对具备资源优势和改造提升条件的小煤矿,鼓励其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改造升级。
据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 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将开展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活动,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煤炭行业脱困。
通知明确,所有生产煤矿必须按照公告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煤矿全年产量不得超过公告的生产能力,月度产量不得超过月度计划的110%;无月度计划的,月度产量不得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1/12。企业集团公司不得向所属煤矿下达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及相关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