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4月27日,团市委决定表彰全市2014年度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新长征突击手标兵、新长征突击手。
团市委决定,授予市教育学院团委等50个团委“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宝丰县农业局团支部等60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郭校军等80名同志“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戚紫菱等70名同志“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王军辉等10名同志“新长征突击手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杨彭涛等80名同志 “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
团市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