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为切实改善我市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自今年起,我市将定期开展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八个无”的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自2015年起,每年3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开展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治理范围为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两侧可视范围内影响路域环境的区域。通过专项治理,实现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
治理活动中,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将相互配合,重点拆除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违章建筑、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构筑物及废弃建筑物。清理公路控制区以内的垃圾、物料、加水洗车点、临时摊点、作坊等。拆除公路用地以内未经许可设置的标志、标牌、龙门架和私设电杆、私拉电线等。将占道经营的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清理出公路用地,规划集市贸易专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