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牛献廷)3月16日上午记者在石龙区民政局了解到,自去年以来,该局严格落实上级政策,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规范城乡社会救助活动,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积极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救灾救济工作。去年该区遭遇严重旱灾,区民政局最先启动应急救灾方案,争取救灾资金40余万元,发到受灾群众手中。向区辖25个行政村发放救灾面粉140吨,食用油200桶,确保每一户受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扎实做好“双节”期间特困户、低保户的救助工作,为120户低保家庭办理了爱心救助卡,慰问困难群众200人次。
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资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中间环节,方便了各类对象,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避免了救助资金在使用管理中的截留、挪用、发放不及时等问题。2014年,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84 户,共发放救助金151000元。
医疗救助工作。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将城乡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城市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和困难大学生,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对代管村患病村民更是降低报销门槛,让他们共享发展成果,全年共救助293人,发放救助金100多万元。积极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共资助参保参合困难群众1845人,资助资金10多万元。
积极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车、宣传台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宣传教育深入到社区,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提升了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为全区213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801870元,为33名城乡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431055元,高于全市平均标准。医疗救助困难优抚对象13人,发放救助金25000元。
社会福利工作。一是加强对福利企业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福利企业给予取消福利企业资格,收回《福利企业证书》正、副本。二是积极探索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新路子,以三个农村社区为试点,建立了三个农村幸福院,实现社区互助养老新模式。三是严格按照孤儿认定标准做好孤儿认定工作,建立孤儿成长电子档案。每位孤儿月发放600元救助金。四是全力做好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五是抓好慈善工作,今年共得到区57个单位近千人的捐款。全年救助全区各类特困对象100余人(户),发放慈善救助款10余万元。
五保供养工作。在五保供养方面严格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都能得到保障;二是确保每个五保对象都能足额领到供养资金。对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每月定期看望、关心。对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实行公寓化管理,在吃好穿暖的前提下,建立活动中心,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