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财经
3上一版  下一版4
 
展现农行风采 擦亮农行招牌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本月实施
踏青出游季 人保有优惠
今年首期电子式国债今开售
乱收费
关注和防范P2P平台风险
工行手机银行转账汇款2折优惠
中行最受出境游人群欢迎
尽量满足个人按揭贷款的基本需要
病历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15年4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病历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理赔资料中,被保险人的住院病历是必要资料,特别是病历中患者主诉及现病史部分更是保险公司决定是否理赔的依据。保险公司往往通过对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的分析,从而推断被保险人是否存在带病投保及与现发病症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保险公司的这一理赔思路无疑是正确的,但实际操作中,部分保险公司因不注重实际调查,在缺乏现病史、既往史等相关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单以被保险人病历中主诉、现病史部分就予以拒赔,未免武断,亦不客观。

市民秦女士于2013年5月24日购买我市某保险公司终身寿险及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两款保险。2014年4月28日,单位给职工例行检查时意外发现秦女士左乳腺增生并伴肿块,当时因她一向身体很好,从未有此方面的疾病,故不在意。但后来感觉愈发严重,遂于2014年11月入院治疗,确诊为左乳腺癌并行切除术。事后,保险公司向秦女士下发理赔决定书,决定不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合同亦不退还保险费,理由是秦女士对投保前的病史未如实告知。

秦女士有此病史吗?法庭审理并未查明这一事实。对于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书中的拒赔理由,秦女士亦当庭不予认可。庭审举证时,保险公司向法庭出示秦女士的住院病历,称病历主诉中显示“发现左乳肿块2年余”,现病史中有“2年前体检时查彩超发现左侧乳腺一肿物”等字句。秦女士则认为是主治医生病历书写错误,因为没有“发现左乳肿块2年余”的情形,若有的话早就开始治疗了,而且单位两年前从没有给职工体检过,自己也没有检查过。整个举证期间,保险公司除了病历中主诉及现病史间接证据外,再无其他真实有效的证据来证明秦女士投保前患有该病。经法庭调解,保险公司认识到拒赔理由不充分,于3月12日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向秦女士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目前,理赔金已经支付。

我市资深保险维权人士刘国敏分析,在维权实践中,保险公司仅以病历主诉就武断拒赔的案例时有发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七十七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这些规定无非告诉人们,诉讼必须有理有据,不能捕风捉影,道听途说。

结合本案,保险公司以病历主诉及现病史为依据不予理赔,表面上符合情理,但当秦女士提供反驳保险公司的证据时,保险公司应当庭提供秦女士投保前的病历资料或检查报告以证明秦女士存在该病史,方可免除理赔责任,但保险公司没有证据提交。另外,病历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属于传来证据,仅为医生治疗提供参考,准确度往往不高,或完全相反。传来证据不是原生于案件真实的证据,而是经过传抄、复制、转述等中间环节后形成的“第二手材料”。如果医生完全相信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的话,就可以直接下药或手术,就不须再对患者进行检查了。 (本报记者魏新伟)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