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笔者在鲁山县张良镇看到,工商执法人员在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该县工商局局长王小七说:“两个多月来,我县对辖区内的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已查处违法经营农资案件3起,涉案物资6吨。”
鲁山县把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作为实现稳粮增收、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重点监管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
在行动中,查处马楼乡李某在销售的“农友福”牌复合肥(产地太康县中西三高微肥厂)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李某被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所得,并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
谢某、尚某在经营屯玉808玉米种、豫丰3358玉米种的过程中,利用外包装,篡改品种生产期,将屯玉808品种的穗位高104-117厘米篡改为穗位适中,将穗行数12-16行篡改为16行;将豫丰3358玉米种夏播生育期102天篡改为96天等。工商人员认为,谢某、尚某在种子的外包装上擅自扩大品种种植范围,对种子产量表现的描述与审定公告不一致,误导消费者,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按规定进行了罚款。 (师红军 王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