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 通讯员游小勇 黄学森)3月24日,记者从鲁山县水利局了解到,鲁山县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全部竣工。据该县水利部门统计,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036万元,解决6.28万名群众和2.97万名农村师生的饮水问题,受益人口9.25万人。
鲁山县委、县政府将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列入2014年公开承诺的十大实事,编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申请上报项目投资计划,争取中央饮水安全专项资金。加大协调力度,进行跟踪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制订工程具体时间节点计划,倒排工期,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资质级别高、工作业绩好的专业施工单位承担工程建设。同时,强化施工管理,县水利部门全程监督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为保证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该县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搞好水源调查,确保工程水源符合标准。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要求配备消毒设施,确保水质合格率达到100%。工程完工后,依法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示。同时,明确相关乡镇的责任,加强水源及水厂周边的保护,定期检测水质。在制定水价时,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水利部门在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水源水质检测费的基础上对水价进行测算,提出定价申请,县物价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定价,在公示栏公开,让群众交明白钱、吃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