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他所承办的案件当事人无一信访,无一改判发回,调撤率达85%。他连续5年被评为区“政法先进工作者。石龙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剑,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3月20日上午,记者在石龙区法院采访了他。
心系百姓引人赞
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密切。在审判工作中,他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
在他承办的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方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身亡,因是外省市的务工人员,涉事企业在事后仅仅赔偿了受害方家属5万元赔偿款了事。受害方起诉至法院后,他了解到受害人在老家尚有未成年的孩子和上年纪的父母需要养活,而涉事企业的已有赔偿远远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为维护受害人家属的合法利益,他多次给涉事企业的法人代表做工作。在多次被拒后,他远赴受害人家乡,在当地公安部门调取其家庭成员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判令涉事企业赔偿受害人家属抚养费等损害赔偿金共计18万余元。
受害人家属在得到赔偿后,送来写着“农民的靠山,农民工的连心人”的锦旗表示感谢。
抽丝剥茧化干戈
在办案过程中,十有八九的来访当事人情绪比较激烈,有的双方甚至水火不容,要让他们改变固有的看法握手言和难度可想而知。
王剑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绪和反应,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 “四多工作法”——多听、多跑、多说、多写。“多听”就是让当事人充分把话说完,取得当事人信任;“多跑”就是进一步了解查证案情经过,根据双方的争执,作出客观的判断;“多说”就是化解当事人的疑虑,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释法明理、解疑释惑,让双方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多写”就是办案留痕,注重逻辑思维和判断,以理服人。
在承办的一起有上访苗头的借款案件中,被告情绪一直很激动,并受串访人蛊惑,扬言如不能胜诉,就要上访。在处理中,他一边安抚被告的情绪,一边和原告沟通,希望双方能调解解决。由于双方积怨太深,原告坚持诉讼。经过开庭审理,查明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原来,双方赌博中借款,原告在明知被告在违法的情况下还出具借款不受法律保护,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被告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原告因自知理亏也没有提起上诉,该案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廉洁是底线
在王剑的办公桌上,摆放有父亲对他的亲情寄语,其中有这么一句话:物自腐然后虫生。工作中,王剑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牢记职责,不忘使命。
他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一次,他主审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案。经查证,被告为了离婚中多分得财产,串谋私自将夫妻共有的房屋卖与第三人。他的同学正好是这位被告的亲戚,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让合同有效。面对挚友企盼的目光,他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必须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法律事实尊重客观事实。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审判结果,这位同学的亲戚被判败诉。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他常说:“廉洁是底线,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
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王剑以勤勉敬业的精神和昂扬向上的斗志,在不断追求卓越的征程中锤炼自己。
(本报记者 牛献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