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 通讯员樊晓娟)3月20日上午,全市出口退(免)税政策培训会暨一类企业出口退(免)税服务合作协议签订仪式举行。会上,市国税局与我市一类出口企业签订协议。
据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负责人李景昊介绍,目前,出口退税管理实行的是无差别化管理,企业无论信誉好坏、规模大小和经营时间长短,都“一视同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退税占比大、信誉高、税法遵从度高的出口企业的退税进度,审核无风险和低风险的退税也耗费了大量人力精力。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从3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实行差别化的分类管理,将企业划分为4个管理类别,对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简化管理手续,申报退税时仅需提供申报资料和电子数据,不需提供原始凭证,正式申报电子信息无误的,经过核对申报信息齐全无误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审批时间将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可优先安排一类企业办理,走“绿色通道”等优化服务措施。二类、三类、四类企业的退税则要先审核,而且较一类企业相对严格。
目前,我市共有出口退(免)税企业156户,其中平煤神马集团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舞钢公司被评定为一类出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