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哪些行业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而且还要接受测试并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应当鼓励他们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广播电台、电视台实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持证上岗制度。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对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务员不作达标的硬性要求,但鼓励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
十一、当前学校普及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第一,继续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地位,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加大行政力度,争取在21世纪初的3~5年内,使普通话基本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和城镇学校的校园语言,教师和学生基本达到规定的普通话等级。
第二,继续坚持规范汉字的法定地位和汉字简化的方向,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用字的规范化水平,各级各类学校的教材用字、教学用字、环境用字要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和要求,用字不规范的软件产品不能进入教学领域,对学生加强写好规范字的训练。
第三,继续坚持《汉语拼音方案》的法定地位,小学要加强并改进汉语拼音教学,扩大汉语拼音使用范围,使学生从小熟练掌握汉语拼音。
第四,努力发挥语文教学主渠道的作用,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义务教育阶段要完成学生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的任务,非义务教育阶段要继续巩固提高,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注重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素质。
十二、汉字的规范和标准主要有哪些?
1955年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1956年1月由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
1976年9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修订的《中国人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
1977年7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联合发布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
1983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出版局发布的《汉字统一部首表》。
1986年10月由国家语委发布的《简化字总表》。
1987年3月国家语委、中国地名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
1988年1月发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
1988年3月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
1988年7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委发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1990年3月国家语委和国家新闻出版署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
此外,还有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近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