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3月19日,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4年基层组织建设创建活动中,舞钢市八台镇供销合作社获得全国基层社标杆社荣誉称号。
据介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去年开展了基层组织建设创建活动,并评选出了341家全国基层社标杆社,舞钢市八台镇供销合作社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合作社。
全国基层社标杆社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有规范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013年度销售总额5000万元以上,连续3年实现盈利;至少领办5个农民合作社、1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牵头组建有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八台镇供销合作社有入社社员75人,2013年销售总额7540万元,2011年至2013年,利润总额分别为71万元、98万元和112万元,建有49个农村综合服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