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按照近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今后学校食堂必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3月19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的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该负责人介绍,学校食堂包含托幼机构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履行五项职能:建立健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餐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从业人员进行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制定餐饮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制定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定期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学校专职食品安全员应当履行负责学校食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以及负责学校食堂人员的健康状况管理、食堂加工制作食品管理和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严禁学校食堂采购供应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等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