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3月18日,我市2015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开始,统一受理材料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30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推荐人选应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现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省内或市内领先地位,同时还要符合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同行专家推荐,组织考核德、能、勤、绩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将遴选出的申报者推荐至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无主管企业和市管大中专院校可直接推荐。非公有制(民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人选。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组织评委会评审,经集体研究后,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用本部门正式文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不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