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3月1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29.36亿元,同比增长4.86%;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79亿元,助5357户职工家庭圆了住房梦。
现在,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楼盘合作协议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购买首套房屋的认定以房管部门提供的缴存职工申请家庭名下现有的住房套数为准。
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4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房款的70%。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