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苦练军事技能
公务员网络培训覆盖面扩大
第四届“精彩人生 亮在鹰城”职工才艺大赛结束
我市规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退款程序
卫东区创新机制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国家信访局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六种情况
平燃公司提醒用户安全用气常态化
近200幅地形图高效服务郑万高铁
找工作小心陷阱
临客3062次列车终点站调整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规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退款程序
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报讯 (记者程颖)业主已交纳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又不想买房,若本人无法到场该如何办理退款手续?3月9日,市房产管理中心下属的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明确了业主办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退房退款的程序。若业主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经公证委托由受委托人持公证委托书及身份证件代其办理。

一般情况下,退款业主需提供与开发建设单位签署的退房共署证明(表格在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后填写);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原交存票据(原件);业主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业主本人本地银行卡或存折(存折须具有个人结算功能)。

为了维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若本人无法到场,必须经公证委托,由受委托人持公证委托书及身份证件代其办理。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受理退款申请后,符合退款条件的,1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