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3月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3月1日起对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对于3月1日前已经发放过公积金贷款的,仍执行之前的利率,需等到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对于3月1日前已经签过合同,但是贷款在3月1日之后才发放的,按照新利率执行。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也做了相应调整。5年期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25%下调至4%,均下降了0.25个百分点。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能给买房群众省多少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贷款4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此次降息前贷款利率为4.25%,月还款额为1967.60元;降息后贷款利率降至4.00%,月还款额为1909.60元,降息后借款人每月少还58元。
不过对于已签过合同并发放过贷款的,无法立即享受此次降息带来的好处。记者了解到,对于3月1日前已经发放过公积金贷款的,仍执行之前的利率,需等到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对于3月1日前已经签过合同,但是贷款在3月1日之后才发放的,按照新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