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记者3月2日从市安监局获悉,春节期间各零售网点未销出的烟花爆竹要妥善回收,统一进行集中存放,以防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据市安监局民爆办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各县(市、区)所签发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于3月6日到期,届时临时零售商户将不再存在,对这些临时零售商户所剩烟花爆竹,要装箱打包封好,由原供货批发公司负责逐一进行回收,统一集中存放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免收保管费),坚决杜绝烟花爆竹散存在居民区。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公司要对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完善制度措施、充实安全设施,消除隐患,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县(市、区)安监局、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公司要在3月15日前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购进销售、回收储存情况逐一登记并上报市安监局民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