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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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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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李哲在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新闻通报会上强调
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3月3日上午,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新闻通报会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召开。会议通报了去年全市十大消费维权热点,对今年的“3·15”纪念活动进行部署。副市长李哲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哲强调,今年3月15日是新消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围绕今年3·15“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活动主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紧围绕主题活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热烈隆重、重点突出,做到有声势、有规模、有特色、有成效;要大力优化消费环境,畅通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要注重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城乡结合、褒贬结合,切实形成消费维权的强大合力;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3月15日当天的现场宣传活动;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广大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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