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罗沙 徐硙)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修订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四五改革纲要)。意见围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这一关键目标,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
通过一系列司法改革,未来几年中法院将有哪些变化,从这份人民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中可窥一斑。
诉讼以审判为中心,被告出庭告别“囚服”
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进行。
意见提出,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进行;强化庭审中心意识,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针对一段时间来社会热议的被告出庭受审是否要穿“囚服”的问题,意见做出明确回应:“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层层请示、层层审批”现象
“目前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司法行政化问题还比较突出,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层层请示、层层审批,违背司法规律和审判运行规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
对此,意见抓住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这个关键,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意见明确,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和办案责任制,健全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要求审判委员会主要讨论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确保审判权独立 领导干预司法记录将可查询
据介绍,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将是法院本轮改革的重要目标内容。在机构设置、管辖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意见提出一系列措施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提出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法官惩戒委员会将面世 “说理”水平将是法官考核重要因素
意见明确,要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法官惩戒程序,既确保法官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又保障其辩解、举证、申请复议和申诉的权利。
贺小荣说,法官惩戒委员会在我国是新生事物。法官职业有一定特殊性,对法官的责任追究必须通过专业组织来进行。
意见同时提出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建立裁判文书说理评价体系,将裁判文书说理水平作为法官业绩评价和晋级、选升的重要因素。“裁判文书不可能不讲理,法官办案受到领导干预,那他可能把裁判文书说得符合法律吗?”贺小荣说。
旁听庭审将可上网预约
在庭审公开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庭审公告和旁听席位信息公示与预约制度。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理,且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已有条件范围内,优先安排与申请旁听者数量相适应的法庭开庭。有条件的审判法庭应当设立媒体旁听席,优先满足新闻媒体的旁听需要。
“法庭不可能容纳无数的人来旁听,所以我们将建立预约制度。公众可在网上进行预约,优先保证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当事人亲属等参加旁听。”贺小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