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春节将至,根据往年春节易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和准备出门旅行的朋友:春节期间,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远离易燃场所,确保人身财产的安全。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指定的销售点,认准标志,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必要时索要发票,严格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酒后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燃放须遵“三不”原则:不能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能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燃放,必须由成年人监护。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要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服从安全管理,接受安全检查,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保持镇静,遵从执勤民警和保安人员的指令,安全有序离场。
节日出游防止人身、财物被非法侵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防止被犯罪分子盯上;离家出游前,要锁闭门窗,切断电源、燃气等,以免引起火灾;不要因贪小便宜而上当受骗,尤其是冒充熟人的诈骗电话、短信等,碰到此类问题,一定要仔细甄别、确认,必要时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