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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2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3名“老赖”拘留所里“过小年”

 

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卫东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集中行动,对数名“老赖”执行强制措施。

2月10日,该院召开“集中攻坚执行”动员会,安排部署春节前集中大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长期在外、难以执行的案件予以认真排查,集中力量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月11日凌晨,该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兵分四路准时出发,上午9时将被执行人李某、王某、高某等陆续带至法院,其中被执行人高某欠款32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只偿还2万元,执行中其软磨硬抗,让家人筹款至晚上7时许仍然分文未还,最终由法警将其送进拘留所“过小年”;在另一案中,申请人赵某在被执行人李某所开办的浴池打工期间摔伤,经该院判决后,李某应赔偿赵某医疗费8000元,但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在这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人员早上7:00将李某堵在家中,当执行法官向其宣布拘留决定书后,其家人慑于法律的威严,赶紧想方设法筹措够了8000元执行款交与法院,自动履行了义务,此案顺利执结。

当天,该院执行局共对3名“老赖”予以司法拘留,查封房产2处,执结案件4起,标的4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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