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将改革聚焦在三个方面:一是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二是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三是着力建设法治公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在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方面,将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相关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健全社会治安组织动员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社会化治理等。
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将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
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方面,将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深化执法公开,落实执法告知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