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宗地一位于诚朴路南段东侧, 东至沁园西路、中房集团平顶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西至诚朴路,南至南环路、中房集团平顶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北至柏楼村,面积39579.56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部分40年、住宅部分7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系数≤35%,容积率≤6.4,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竞买保证金为7200万元,起始价为241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二位于北环路与一矿路交叉口西南角,东至一矿路,西至下牛村土地,南至规划乐武南路,北至北环路,面积46516.96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部分70年、商业部分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系数≤30%,容积率≤2.6,绿地率≥35%,建筑高度≤45米,竞买保证金为5300万元,起始价为150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三位于新南环路中段北侧,东至亚兴路,西至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南至北渡村、新南环路,北至平顶山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面积61358.53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系数≤25%,容积率≤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竞买保证金为8000万元,起始价为175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四位于新华区焦店镇余沟村, 东至西环北路,西至平煤神马集团六矿生活区,南至新卫东路,北至平煤神马集团六矿生活区,面积4370.98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部分40年、住宅部分7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系数≤30%,容积率≤5.6,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竞买保证金为360万元,起始价为110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
宗地五位于中兴路中段西侧,东至平顶山三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西至体育路,南至平顶山三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分局土地、平顶山市新华区国家税务局土地,北至规划八中北街,面积37140.70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系数≤28%,容积率≤4.7,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竞买保证金为15900万元,起始价为570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宗地六位于新城区长安大道北侧,东至菊香路,西、南、北均至规划支路,面积17063.44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条件:建筑系数≤40%,容积率≤6,绿地率≥15%,建筑高度≤120米,竞买保证金为2300万元,起始价为295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
二、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以往有拖欠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3月19日,到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17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5年3月19日17时30分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10时—2015年3月23日10时。
四、本次挂牌活动答疑会定于2015年2月28日9时在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报名时,须出具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贷、转贷和募捐资金等行为的书面承诺及商业金融机构资信证明。
2.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约定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受让人等内容;属联合申请的,申请时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此次挂牌成交价款包含以下费用: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土地出让纯收益及土地出让费用。
5.宗地一、二、三、四、五申请人必须执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建成区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平政〔2008〕41号)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2009〕30号)。
六、本次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出让结果。
七、开户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账 号:600022319611266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平顶山市大地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李媛 联系电话:2966158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