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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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努力帮助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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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2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新区努力帮助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对特别困难对象的救助,视病种和住院费总金额,历经有关程序,可上浮救助比例或突破封顶线。”2月6日,提及高新区近日出台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李智慧说,方案凸显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救急救难的原则,“含金量很大”。

据悉,该方案是高新区自去年7月份解决21年没有区域管理权限的问题后,结合自身实际第一次制定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该区将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患重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返贫患者、区民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等都囊括进了医疗救助的范围。

该区规定,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不设病种限制。除需要救助的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其他重特大疾病及有关文件确定的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外,该区还明确各类恶性肿瘤、肾病等8大类20多个病种,返贫重病患者凡符合其病种之一的,均可申请救助。该区还对不同救助对象明确了不同的救助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对特别困难对象的救助,视病种和住院费总金额,历经有关程序,可上浮救助比例或突破封顶线。

为体现救急救难、方便快捷的原则,该区规定,镇、街道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和证明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并结合入户调查情况如实写出调查报告,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上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镇、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查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对象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书面或当面通知镇、街道,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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