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1月28日,记者从市住房办获悉,市区2015年经适房申购家庭保障资格已在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公示。群众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2月2日前向市住房办反映。
根据《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市住房保障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规定,经本人申报、街道(单位)初审后,住房保障、民政、公安、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对申购家庭进行了联审联批,详细核查了这些家庭的住房、户籍、民政救助、工商经营、纳税情况、车辆登记及财政供养、收入等信息。经联审联批,共有304户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以虚假资料骗取住房保障资格或享受到住房保障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相应保障资格,追回已享受的保障性住房或住房补贴,并记入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群众若对公示家庭有异议的,可在2月2日前向市住房办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家庭将获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统一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