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国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10位代表围绕政府工作报告谈看法提建议
简明新闻
最高检出台“15条禁令”
“免费早餐”谣言频传 爱心助力“假消息”变真
山西启动煤炭管理改革 今后5年不再新配置煤炭资源
电池、涂料下月起征收4%消费税
西安一女孩放学途中被拐十年后通过网络寻亲回家
网购陷阱多 注意防风险
回购
农民工喜领工资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池、涂料下月起征收4%消费税

 

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申铖 韩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对外发布通知称,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通知明确,原电池、蓄电池均在征收范围之内;但对部分类型电池免征消费税,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通知还明确,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此外,通知要求,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