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爽)1月27日记者从市创建指挥部获悉,按照市政府安委会的要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市春节期间设立的烟花爆竹临时摊点和楹联临时摊点已确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摊点的经营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至3月6日。
据了解,此次烟花爆竹和楹联临时摊点的设置分别为新华区城区设烟花爆竹摊点49个,郊区设烟花爆竹摊点25个,设楹联摊点16个。卫东区城区设烟花爆竹摊点52个,郊区设烟花爆竹摊点17个,设楹联摊点20个。湛河区城区设烟花爆竹摊点89个,郊区设烟花爆竹摊点10个,设楹联摊点7个。新城区城区设烟花爆竹摊点5个,郊区设烟花爆竹摊点15个,设楹联摊点13个。高新区设烟花爆竹摊点17个,设楹联摊点10个。
市创建指挥部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议纪要的明确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烟花爆竹临时摊点安全、有序、规范。经批准后的烟花爆竹临时摊点,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变更经营地点、经营时间。所有临时摊点应合理规划、严格管理,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占用快、慢车道,严禁配摊经营。烟花爆竹临时摊点的经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规定,按标准设置摊位间距。所有临时摊点必须配备合格的垃圾收集容器,有保洁人员,增加保洁频次,做到周边环境干净卫生,摊撤地净。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摊点经营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至3月6日。各区创建办要对批准的临时摊点,依据创建标准和城市市容秩序及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日常检查,进行规范管理。市创建指挥部将进行督导检查,对不按规定管理的责任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出现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