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1月21日电 21日,上海公布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经上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给予下列人员如下党纪、政纪处分:
周伟,市委委员,黄浦区区委书记。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当夜在参加新年倒计时活动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彭崧,黄浦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当夜在参加新年倒计时活动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周正,黄浦区副区长,黄浦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吴成,黄浦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旅游工作。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当夜在参加新年倒计时活动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陈琪,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陈荣霖,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兼指挥处处长。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徐文虎,黄浦区市政管理党工委副书记、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孙忠明,黄浦区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周顺国,黄浦区市政管理工作委员会调研员,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陈昌俊,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副主任。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余志豪,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负责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工作。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