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湛河、城东河、西杨村河被列入重点整治范围
冬日献爱心
全力以赴做好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四百余“小红帽”活跃昆阳街头
马某用工业盐加工熟食肉被判刑
全市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市盆景园“羊城新意”观者众
鲁山张良小腰带 撑起创汇大市场
全力以赴做好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15年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光明路派出所依法拘留7名堵门阻路者

 

本报讯 1月16日上午,笔者从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获悉,该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张某等7名堵门阻路的违法行为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1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张某等50多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市公安局门前聚集围堵,堵塞门前通道,阻碍人员和车辆出入,严重影响了市公安局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过往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光明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对违法行为人反复宣讲法律知识,积极劝解引导。然而,张某等人对民警的告诫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民警当即把带头闹事的张某等7人强制带离现场。

光明路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说,电动三轮车驾驶者没有车辆驾驶证、没有经过培训,经常在机动车道上强行猛拐、随意调头、强行变道、乱闯红灯,与行人在人行道混行,加之电动三轮车的安全设施不全、非法营运载客,时常引发交通事故,不仅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影响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而且还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为此,我市自今年1月7日至1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市区电动(燃油)三轮车违法行为行动,对采取非法手段阻扰治理的违法人员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宋乔刚)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