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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女法官的铁血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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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鹰城有这样一位刑事女法官,绰号铁血柔情女汉子,她刚直不阿、不偏不倚;她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她震慑犯罪、鼓舞正气;她享誉鹰城,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她就是新华区法院刑庭审判员陈亚丽——
刑庭女法官的铁血柔情

陈亚丽在庭审现场 张雅娟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邢书军 付康生

称陈亚丽为铁血柔情女汉子,是有道理的。她到新华区法院刑庭工作6年来,屡审震惊鹰城的大案要案:2008年新城区陶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案;2009年“9·8”矿难重大责任事故案;2010年“2·28”拐卖女大学生卖淫案;2011年“5·19”团伙运输、贩卖毒品案;2012年出租车司机连环抢劫案;2013年某贸易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刘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上述这些重大刑事案件的主审法官都是陈亚丽,一位年龄不大却威严睿智、个头不高却勇挑重担的法律守护者。

今年30岁的陈亚丽,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后,因成绩突出,保送本校刑法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考入新华区法院。参加工作以来,她凭着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以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办案思路,快速实现了从好学生到好法官的角色转换,成为刑庭的顶梁柱。

据新华区法院院长杨杰介绍,来到新华区法院的6年来,陈亚丽办理的近千起案件,无一起缠访闹访,无一起发回改判。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连续被评为河南省执法巡视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刑事审判先进个人、新华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新华区打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还被授予个人三等功1次。

“刑事审判工作关乎一个人的自由乃至生命,容不得一点含糊,必须秉公执法、无私无畏,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把每一个刑事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刑事审判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陈亚丽视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是法官应有的职责,她经常说:“如果每百件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因此,作为一名刑事法官,要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不能使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法律的追究”。多年来,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8年,陈亚丽审理被告人陶某、王某、李某等团伙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案,被告人13名,辩护律师17名,全案卷宗26册,放在办公桌上足足有一米多高。

案件被害人多、社会影响恶劣,陈亚丽接手案件后,为自己定下克服一切困难一个月结案、把案件办成铁案的目标。庭审前,陈亚丽反复阅卷,以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线,反复核对证据,细微查找各被告人多次供述的不同之处,认真做好阅卷笔记,以应对庭审中被告人狡辩情况的发生。

庭审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果然拒不认罪、百般抵赖。特别是被告人陶某、王某、李某,不是对所犯罪行拒不承认,就是互相推诿责任,企图逃避制裁。

面对被告人的庭审表现,陈亚丽用先前阅卷时掌握的大量事实和证据使其谎言不攻自破,从而使法庭调查顺利进行。被告人眼见证据确凿,罪责难逃,便从程序上提出质疑,陈亚丽当场播放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让被告人和辩护人再无理由可找。

眼见当庭狡辩一技不成,被告人转而对陈亚丽进行威胁恐吓。第一天庭审结束后,已是晚上8点多,陈亚丽骑着自行车回家,突然被几个年轻男子围住,其中一个恶狠狠地说:“你小心点儿,我大哥的事你不给照顾,有你好看的!”陈亚丽义正词严地回答:“威胁恐吓吓不倒我。”当晚,婆婆得知陈亚丽被威胁后,一晚上没睡着,第二天劝她:“一个女人整天和犯罪分子打交道,太危险了,换个岗位吧。”陈亚丽对婆婆说:“我换了岗位,岂不是让那些犯罪分子更加嚣张?越是这样,我越要在这个岗位干下去。”

案件最终宣判,各被告人被判处最高十三年不等刑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陈亚丽是一个视案件质量如生命的人,她始终以铁案标准要求自己,不放过一个细节,不放过一个疑点。她常说:“对于每个案件,无论大小难易,都要有对案件细节的敏感性,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才能做到不枉不纵。”

2010年,被告人李某拐卖女大学生卖淫案震惊平顶山。李某通过上网聊天认识在校女大学生,以发展男女朋友为名取得信任后,又以旅游为借口将被害人带至福建,通过他人介绍被害人任某等7人被迫到KTV卖淫。

警方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将任某等7人成功解救,将李某抓捕归案。庭审中,李某一直反映其出生时间是1992年4月15日,不是1991年12月23日,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并向法庭提供了证人证言,请求法官查明情况。

依照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李某反映的这个情况直接影响着最终刑罚的轻重,关系重大。

为了弄清这个疑点,陈亚丽首先想到了骨龄鉴定,但是通过向鉴定专家了解,骨龄鉴定的年龄结论是一个区间,且每个人骨骼发育不同,可能存在半年左右的误差。结合李某证件上的年龄与其所反映的年龄相差只有4个月,骨龄鉴定这个办法行不通。

于是,陈亚丽再次翻阅卷宗,寻找突破口,几经周转,终于在接生婆处得到证实。李某的接生婆已是近80岁的老太太,当问起李某的出生时间时,她说:“我接生了那么多人,要是问别人啥时间生的我还真记不起来,但是李某我记得清楚着呢,因为他跟我亲孙子是同一天出生的。”

李某的年龄问题终于落实清楚,他提供的证人证言也得到了查证。原来,证人均系李某的亲属,他们碍于李某父母的哀求,做了假证。

再次开庭时,面对强有力的证据,李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真实年龄,法庭最终认定其为成年人,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陈亚丽还是一个对案件“吹毛求疵”的法官,她对每起案件定罪量刑都慎之又慎。她常说:“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办案多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办好案、办铁案才是真本事。要审慎细致地把关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力求每个案件定罪量刑准确无误。”

2014年,陈亚丽审理被告人刘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刘某因对公交车司机不满,酒后抢夺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致公交车撞向限高杆,前挡风玻璃毁损,一名乘客受伤。

庭审前,陈亚丽发现被告人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但坚持认为公交车司机没有合理等待其下车吐酒的朋友,继续驾车前行,司机存在一定过错。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如何还原当时的现场情况成了庭审的关键。陈亚丽认真观看公交监控视频,逐帧将现场还原:被告人刘某和其朋友饮酒后乘坐公交车,途中刘某朋友下车吐酒,公交车司机耐心等待近4分钟。因后面车辆鸣笛催促让行,被告人刘某朋友摆手示意让公交车继续前行,公交车才启动离开。被告人刘某发现车辆前行后,非常不满,从后排突然上前抢夺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并拉扯公交车司机,造成事故发生。

被告人通过现场观看视频,并经控辩双方多次质证后,承认公交车司机确实没有过错。之后,陈亚丽准确对被告人判处了刑罚,被告人认罪服法。

…………

正是凭着刚直不阿、不怕打击报复的精神,陈亚丽承担了庭里大部分的重大、疑难案件,并出色完成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审判工作。

“刑事法官要有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生命,同时也要有悲悯之心,给罪犯以人文关怀,这样才能使罪犯真正改过自新并感恩社会,才能使法律真正折射出更耀眼的光辉”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案件一判了之简单,难的是如何将人文关怀合理运用到案件中,使罪犯真正体会到法律以外的温情,从而安心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因此,陈亚丽在对重大暴力型犯罪分子敢于出重拳、绝手不软的同时,对于生活困难的犯罪分子亲属,也常常伸出援助之手。

记者近日在陈亚丽的办公室看到,她的书架上放着厚厚的一摞感谢信,那是2012年以来一对罪犯夫妇每月按时从监狱寄来的。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王某与李某夫妻二人因容留他人卖淫被羁押,留下一个4岁女儿无人看管。庭审中,王某与李某痛哭流涕,认罪悔罪,只是恳求法官帮帮他们可怜的女儿。

触犯了法律,就要接受制裁,王某与李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此,法官的任务已经完成。然而,法网之外,罪犯夫妇的困境和孩子无辜的眼神,在陈亚丽的心头挥之不去。

当时陈亚丽已经怀孕7个多月,由于妊娠高血压双腿浮肿得厉害,医生反复交代她要卧床休息。可是她知道,即使案件判得再公正,如果孩子抚养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自己怎能安心卧床休息?罪犯夫妇又怎能安心改造?于是,为了让小女孩有个家,她开始了奔波。

王某是孤儿,陈亚丽只能找李某的父母。千辛万苦找到了,可老两口已经80多岁了,且李某父亲长期生病卧床,母亲又患严重白内障,家里一贫如洗,对照顾孙女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陈亚丽又电话联系到李某在外地打工的哥哥,哥哥告诉陈亚丽,他家也十分困难,无能为力。

希望就这样破灭了,可陈亚丽并没有放弃。她又找到李某的妹妹,妹妹表示公婆常年卧床不起,她也没有能力抚养哥哥的女儿。交谈中,陈亚丽得知李某的妹妹没有孩子,对侄女充满疼惜。陈亚丽便反复做李某妹妹的工作,最终李某妹妹同意接纳侄女。

考虑到李某的妹妹也不富裕,为了减轻她的负担,陈亚丽主动到李某妹妹所在社区,说明情况,给李某妹妹办理了低保。李某妹妹感激不尽,主动到法院找到陈亚丽说:“陈法官,您怀孕了挺着大肚子,还为我侄女不辞劳苦,我作为孩子的姑姑感到十分惭愧。您放心,孩子我一定好好抚养,让她爸妈安心改造!”

当罪犯夫妇知道女儿的抚养问题解决了,来信对陈亚丽说:“是您为我们女儿找到了出路,您是我们的恩人,我们一定不辜负您的希望,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也许对大多数人来说,刑事法律就是冷冰冰的条条框框,刑事法官也是冷若冰霜的执法者,法与情是水火不相容的。可在陈亚丽看来,情与法并不绝对矛盾,二者之间存在平衡点,只要用心,就能寻找并把握住平衡点。

2013年冬季的一天,陈亚丽办公室突然来了一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眼里含着泪怯怯地说:“阿姨,我听说您是我爸爸案子的主审法官,我今天来就是为了我爸爸。”

陈亚丽看着女孩那双无助的眼神和冻得瑟瑟发抖的弱小身体,赶紧把女孩拉到自己身边坐下,关切地询问起来。原来,女孩的父亲正是自己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的被告人孙某。

今年30多岁的孙某是一名下岗工人,因家庭拮据,3年前妻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孙某和70多岁的父亲一起生活。2013年初,孙某父亲突患脑溢血住进了ICU,孙某无力承担每天巨额的医疗费用,又不忍心看父亲放弃治疗,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道路,盗窃了一部价值7000余元的手提电脑,变卖后为其父亲缴纳了医疗费。

女孩当时对陈亚丽说:“爸爸是个孝子,他是为了给爷爷看病才偷东西的,能不能让爸爸早点回家?”听到这儿,陈亚丽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先到单位食堂买了热乎的饭菜让女孩吃饱,然后安慰她,让她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

随后,陈亚丽通过走访孙某的社区,得知孙某平时表现良好,确实是一位孝子,他这次犯罪完全是为了给父亲看病。社区群众纷纷表示惋惜,并希望法院轻判。陈亚丽又专程到医院看望了孙某的父亲,临走时给老人留下了1000元钱。

最终,陈亚丽提出了对孙某依法适用缓刑的意见。审委会研究认为,孙某属于轻微犯罪,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一致同意缓刑意见。

孙某拿到判决书,感动地说:“陈法官为我和家人所做的一切,我会铭记在心,也会珍惜这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新华区法院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张喜群说:“陈亚丽通过情与法的结合,总是在办案中给予人文关怀,使一个个顽固不化的被告人真诚悔罪,使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团聚在一起,使一个个无知迷茫的孩子走回正道。”

“幸福就是懂得处理好家庭与工作的关系,同时注重读书学习,做有修养、有智慧的知性女人”

知性、干练,穿上法袍,戴上法徽,敲响法槌,英姿飒爽;端庄、大方,平和宽容,赤诚相待,开朗豁达,自信优雅;温柔、贤惠,知书达理,体贴入微,善解人意,从容恬静。这就是陈亚丽。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陈亚丽给人的印象是威严干练的,这些是陈亚丽工作之余酷爱学习,长期积淀的结果。

陈亚丽的爱人告诉记者,陈亚丽每天忙完工作回到家,总是不知疲惫地抱起书本,一看就是两三个小时。对于学习,陈亚丽是这样理解的:书可以影响你的思想,书可以提升你的气质,书可以改变你的生活。女性最好的修养从哪里来?从读书学习中而来。

6年来,陈亚丽笔耕不辍,发表文章30余篇。她撰写发表的《浅析中国女性的权益维护——以劳动就业权为视角》为女性的权益维护指引了方向,《浅析中国未成年犯罪人权益保护——以刑事和解制度为视角》为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探索了道路,《无罪推定——以刑法人文关怀为视角》为刑法人权保护增加了维度……

作为一名女性,陈亚丽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懂得经营家庭。在家,她是孝顺的媳妇、温柔的妻子、漂亮的妈妈,她用智慧和善良悉心构建着自己温暖的爱巢。

公公去世早,婆婆一人独过,为了不让婆婆寂寞,陈亚丽和丈夫结婚前主动提出把婆婆接到新房和他们一起住。结婚至今,她没有和婆婆拌过一次嘴、红过一次脸,婆媳亲如母女。

说起丈夫,陈亚丽动情地说:“我的工作性质特殊,早出晚归,家里的生活琐事全由丈夫包揽。我工作出成绩,也有他一半功劳。”陈亚丽非常感谢丈夫对她工作的支持,夫妻二人相敬如宾,恩爱有加。

女儿最令陈亚丽感到幸福与自豪,她说:“我每天见到女儿都是在晚上下班后,她现在快两岁了,尽管我带她出去玩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是她非常懂事,看见我到家就赶忙帮我拿睡衣、掂拖鞋,抱着我亲个不停,迟迟不松手。”

陈亚丽就是这样一位平凡的刑事法官:在工作上,她将法律的睿智、理性与女性的柔韧、感性融为一炉,炼就百姓心中的正义天平;在生活中,她有着慈母心、宽容心,温柔善良,秀外慧中,是丈夫的贤内助,是女儿的好妈妈。

领导点评

近年来,新华区法院作为全市基层法院领跑者,各项工作都在全市法院居于前列。特别是该院“80后”法官群体,是一只“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战斗群体,他们成绩卓越,成为法院的中坚力量,不但叫响鹰城,更叫响中原。

陈亚丽是新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一位普通的女法官,是我省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火热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80后”法官的杰出代表。她长期扎根基层,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6年,审理案件近千起,件件案结事了,无一起上访,无一起申诉,赢得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她始终胸怀正义,严格依法公正办案,保护人民安居乐业;始终把群众当亲人,甘做平民法官、知心法官;始终严于律己,保持清正廉洁的法官本色,在平凡的法官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为法院系统增了光、添了彩,不愧是“女汉子”法官,不愧是广大法官学习的楷模。

学习陈亚丽同志,就是要学习她公正司法、刚直不阿的责任担当,始终坚守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崇高信仰,坚持做到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学习陈亚丽同志,就是要学习她政治上始终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带着满腔热爱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始终坚守在司法第一线,用自己的青春谱写爱岗敬业的篇章。

学习陈亚丽同志,就是要学习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学习她牢记宗旨、坚守理想的政治本色,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勉敬业,忠诚履职,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人生的价值。

学习陈亚丽同志,就是要学习她为事业顽强拼搏、默默奉献、宁愧小家不愧大家的精神,将热血和青春洒在岗位上,勇于探索,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

当前,全省法院正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全力打好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组合拳”和“攻坚战”。陈亚丽同志的先进事迹为我们开展好这一系列活动提供了鲜活的教材,我们一定要把学习陈亚丽同志的先进事迹与这些活动的开展结合起来,与日常的执法办案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新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钢成

记者手记

第一次见陈亚丽时,她作为一名“80后”法学硕士,刚刚考进新华区法院还不到半年,就已独当一面。

转眼到现在已经5年多了,对陈亚丽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她对事业一腔热血,对百姓一副柔肠,对自己则是怀着一颗淡淡的平常心。

事业上,陈亚丽是个追求极致的人,她热爱法官这个职业,勤奋学习,善于总结。陈亚丽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办案,要严格执法,丁是丁,卯是卯,一点都不能含糊;待人,则要有怜悯心,哪怕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也要关心,积极地开导,引导他们重新做人。要以包公的眼光对事、以雷锋的心肠对人。”

生活中,陈亚丽也是一个爱美的女性,她爱运动,擅长养花种草,写得一手好文章。“法官除了追求正义,还应该追求快乐,快乐工作,快乐生活。”

这才是一个真实的女人,有血有肉,有情有趣。

采访陈亚丽,最深的体会是她身上的温暖,最让人受感染的是她的快乐。她以不畏强势、为民做主的坚定信念,在维护法律威严的同时,用自己的品德感化、影响着迷途之人。它把最真诚的帮助无偿奉献给群众,把最有秩序的美好生活带给了百姓,她就是“高尚的人、纯粹的人”。

总之,陈亚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榜样。我们的榜样,不再单单是一板一眼的高大全,更多是像陈亚丽这样公正、温暖的人,感动着你我,感动着社会。

(本报记者 卢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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