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3〕号)精神,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提案办理工作实效,在2015年1月12日召开的市政协八届常委会三次会议上,从2014年主席会议和政协各专委会督办的10件重点提案的承办单位中,遴选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5个单位,对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按照满意度高低排序如下: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
政协平顶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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