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1月12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张良法庭荣获“十星级”法庭称号揭牌仪式举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参加。
去年8月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对人民法庭实行星级管理的通知》,并制定了《人民法庭十星级管理评定标准(试行)》,从基础建设、日常管理、案件质量、办案效率、审判作风、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廉政建设、调研宣传、协调指导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经过综合评定,确定张良法庭、东高皇法庭、三常路法庭、廉村法庭、任店法庭、汝北法庭、汝西法庭、汝南法庭、瀼河法庭、昭平湖法庭、中汤法庭、薛店法庭、堂街法庭、冢头法庭、闹店法庭为十星级法庭。
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十星级”法庭管理评定工作不仅是对2014年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评价,更重要的是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十星级”管理的根本价值在于提高人民法庭的案件质效,真正发挥其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