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记者1月7日从市安监局了解到,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根据上级安排我市开展用人单位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确保按期完成2015年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据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对于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职业病危害具有重要作用。在检查中,全市安监部门将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各项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同时把贯彻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要求作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处罚,确保按期完成2015年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比如,在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要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在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