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从2010年至今,全市法院开展了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共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146件,涉及农民工8541人,涉及金额15860万元,为6053名农民工讨回工资9364.5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大对农民工的保护,全市法院扩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范围,纳入集中办理活动的案件不仅有拖欠建筑施工行业农民工追要工资款或劳动报酬的案件,还有与城乡各行各业农民工相关的各类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建设工程、社会保障、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活动中,市中院要求全市各基层法院加大排查力度,全面澄清“家底”,并专门派人到排查案件数少的基层法院现场督导,确保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全部纳入集中办理活动的工作台账。
目前,全市法院已完整构建了农民工讨薪网格化诉讼服务体系,市中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农民工工资案件诉讼服务中心”,各基层法院在本院立案大厅设立了“农民工维权服务站”,在各派出法庭、社会法庭设立了“农民工维权服务点”,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产业聚集区设立“农民工维权服务岗”,全部挂牌并公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让农民工遇到纠纷时随时有地方去说理、去反映,随时都能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还向社会公布了立案咨询热线电话,随时解答农民工关于立案等相关问题的咨询,指导帮助农民工诉讼。同时,全市法院还开通了“绿色通道”,对要求立案的农民工努力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分流;立案有困难的,及时帮助和指导他们立案;行动不便或没有时间到法院的,法官主动上门立案。两级法院还依法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有理无钱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六次集中办理活动期间,两级法院共依法减、缓、免缴诉讼费6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