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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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感动鹰城十大检察官”提名奖获得者简介
首届“感动鹰城十大检察官”及提名奖获得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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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首届“感动鹰城十大检察官”提名奖获得者简介

 

芦学国: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公诉一处副处长。

从事公诉工作十多年,他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并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公诉人等称号。他先后协助和独立办理各类大要案400余件500余人,做到无一漏罪,无一错案。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如新密市原副市长刘某某受贿一案,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邓某某贪污、受贿一案,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他在办理犯罪嫌疑人薛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发现薛某某精神有不正常表现,便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机关对薛某某进行精神病鉴定,通过鉴定证实薛某某确有精神病,作案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从而纠正了一起错案。在办理石某某灭门案件时,他提前介入、及时引导侦查,对公安机关的取证工作提出建议,为案件的侦破打下良好基础,最终被告人石某某被判处死刑。

王国利: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科级检察员。

他于1990年入伍,2008年转业到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他勤于学习,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就以400分的高分顺利通过。参加检察工作以来,王国利一直奋战在反贪工作第一线,他多次主办和参加大要案的侦查,并经常被中纪委、省纪委和省检察院借调工作。几年来,他先后参与办理或承办了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邓某某贪污、受贿案,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周某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查证工作,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原出纳谢航宇、胡延喜伙同舞钢金益全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宋淑萍挪用4.78亿元公款案以及受贿、行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等窝案、串案。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发生过一起错案,没有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王国利2010年被评为优秀检察干警,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务员,2014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杨国豪: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

他是一名从事文字材料工作的80后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五年来,他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把院里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干,把干警的事作为自己的事去办。他就像“文字车间”的一个雕刻工匠,把每一份文字材料都当成“精品”来雕刻,把每一个工作亮点都当成“品牌”来雕琢,把每一项工作任务都当成“作品”来完成,用心写好每一份文字材料,细心总结好每一份工作经验,尽心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公心对待检察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他撰写的工作经验有2篇被最高检转发并推广,8篇被省院转发推广,其中2篇经验信息分别被最高检和省院评为优秀检察信息;所负责的检察调研工作连续两年获全市先进;撰写的论文在平顶山市首届青年检察官论坛中荣获“优秀论文奖”;并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

操双耀: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法警队长。

他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先后在公诉科、法警队和反贪局工作。他熟练掌握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综合技能,针对不同的犯罪性质,不同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灵活多变的侦查方法,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他倡导并利用“检领警办”办案模式查处多起大案要案,河南省电视台和《东方今报》进行了专题报道,并在全省检察系统内进行推广。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坚持以实事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严守办案纪律,积极出谋划策,充分发扬连续作战、艰苦奋斗的作风。先后主办或参与办理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案件50件60多人,其中涉及3个正处级和5个副处级人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几百万元,为企业发展起到良好的保驾护航作用。他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多次被评为“优秀检察干警”,2011年被团市委评为“新长征突击手”,同年被河南省政法委评为“中原卫士”。

武嘉良:卫东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2012年以来,他连续办理5起在全省、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大要案,涉案人员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查处厅级干部1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人。他在办案中善于创新,曾首先尝试在没有知情人提供有效信息的情况下,创造性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巧查银行凭证,最终确定突破口,成功把平顶山市高新区管委会原主任张某绳之以法。他结合实践经验,撰写的理论文章在《人民检察》《河南检察论坛》上发表。他曾经两次代表卫东区检察院参加全市公诉人大赛,取得了不俗成绩。他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计算机知识,在全市检察系统进行的计算机专业比赛中,他以非计算机专业的身份,获全市检察系统计算机大赛二等奖。他多次荣获省市级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个人荣立三等功4次,2014年11月初,他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侦查业务技能竞赛暨优秀侦查员评比活动中,被评为全省十佳反贪侦查员,这是我市唯一一名获得者。

杜永奎:叶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教导员。

他立足本职岗位,秉公执法,克难攻坚,忠诚履职。为办理好大要案,他倾注满腔心血,在该院办理的每一起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从线索投放、制定初查方案,到运筹侦查谋略、完善固定证据,他都亲自参加。他带领干警办理多起重大案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0多件,无一错案,均获得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两千多万元。其中,赵某某贪污、挪用公款、行贿案件2009年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2010年,他指挥和带领办案干警,奔波多地先后将8名立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使部分多年积存的案件得到处理,使犯罪分子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追逃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他被荣记个人三等功4次,二等功1次,2011年被平顶山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王军显: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10余年来,王军显一心扑在检察政工岗位上,兢兢业业,创新创优。他牢固树立三个服务理念,即全心全意为院党组、全院干警、全院业务工作服务;他曾连续5年被平顶山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并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法治鹰城建设先进个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008年,探索实施了以周讲评、季分析和业务工作跟踪督导问效为核心的精细化绩效考评方案;2010年,精心推动队伍建设,负责建成了院荣誉室、电子阅读室,全市检察系统队伍建设现场会在该院召开;2012年,主抓检察文化建设,建成了以院训、科室服务理念及分楼层文化等为内容的院文化长廊;2013年,通过报纸、电视、报告会等方式成功完成了何广山先进典型的推树工作;2014年,开展“书香检院悦读”活动,该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被评为“国家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

关文丽: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局长。

她爱岗敬业、执法为民,她眼明心细,绝不放过一个漏网之鱼;严厉打击了汝州地区黑恶势力犯罪,2009年以来共办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4件40余人。她心怀大爱,带领干警们严格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少捕、慎诉”的原则,并把教育融入办案的每个环节。同时,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同其所在的学校、单位、村委会及监护人共同制定帮教措施,定期进行回访考查帮教,防止重新犯罪,以大爱帮助这些“折翼天使”顺利回归社会。她在办案中坚持案结事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使案件办理达到了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9年来,她先后获得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市级优秀检察官、市级先进工作者、平顶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并获个人二等功一次,她带领的汝州市检察院公诉局被省检察院命名为“全省优秀公诉团队”,并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

刘二伟: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他是全市检察系统最年轻的公诉科长,他办案机智果断、骁勇善战,被称为“公诉战将”。他常说:“干好公诉工作,需要有开拓创新的意识,斗智斗勇的谋略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他先后多次获得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检察干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他总是常思常新,在工作实践中钻研出一套表格分析法,将每起案件尤其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制作表格的方式,以序号或特征把相关证据以表格形式罗列,这样可以很快吃透案情,解决问题、提高效率。这种表格阅卷法,很快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开来。他对案件证据严格把关,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与被告人斗智斗勇,成为“零口供”办案的公诉名人。历年来,他办理的刑事案件质量位居全市前列。他工作极为敬业,舍我奉献,在妻子面临难产剖宫生小孩时,还奋战在工作岗位上。

王海洋: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在被组织选派到库区乡金沟村任第一书记期间,针对该村组织涣散、发展滞后、信访问题较多的情况,他积极转变角色,忍着病痛深入基层,详细了解情况,制定了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思路。他关爱艾滋病患者,对伤残群众积极帮助;务实肯干,先后争取180万元资金,建起了村部,硬化了9个村民小组的道路;引进种植新品种西瓜900亩,改造危房31户,新建18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占地25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先后垫资7000余元;捐献1000册图书,建成鲁山县第一个村级“党员书屋”等。2011年当选为平顶山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2012年,被平顶山市委、河南省委分别授予“平顶山市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优秀第一书记”荣誉称号。2013年1月,河南电视台《先锋之歌》栏目组对其进行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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