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爽)1月4日,记者从市经济责任审计局了解到,为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审计监督,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规定,近期我市在开展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中,首次把机构编制情况、耕地保护情况纳入审计范畴。
据了解,此次审计重点审计机构设置情况、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情况、有关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是否存在超编进人、擅自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把耕地审计纳入审计范畴,除了耕地总数的情况,更关注县(市、区)长任期内本行政区域的耕地保有量;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农田、标准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状况;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任务完成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本行政区域制止、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基本农田的案件情况;征收和使用耕地开垦费等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