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挖掘学生特长
邵军华(宝丰县国土资源局)
高中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扭转以前“一考定终身”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
在现行高考招生制度下,成绩是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而综合素质评价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我认为,这种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他不仅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还能更好地引导学生个性发展。其实,现行高考制度的不合理性,可以说人所共知,现行高考制度让所有人必须按照一种标准去获得升学机会,几乎不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其实,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在某些自然素质和某方面的倾向性,分数的多少不应成为扼杀孩子个性的工具。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给学生们创造了利于个性发展的条件,让他们身上最美的一面能够茁壮成长,从而意识到自己的才能和潜力,能够勇敢自信地走向未来。
应兼顾城乡公平
张军停(郏县李口镇)
高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后,高校招生录取时,除仔细审阅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外,还应公正地对待家庭经济收入一般甚至低的考生,因为在体现综合素质的很多方面,这些考生很可能无法与家庭经济较好的考生具有同等竞争力。
目前城乡教育还存在鸿沟,以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为例,城里中小学有条件开设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课程,城市家庭也有能力送子女上各种艺术特长班;可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学校无力开设这些课程,很多家长也没钱满足孩子上特长班的需求,农村学生在艺术素养评价方面肯定要落后于城里学生。这种“落后”并非缘于农村学生天赋差、不努力,而是因为农村教育条件低下,因此在学生艺术素养评价时对城里学生、农村学生“一视同仁”,就显然有失公平。
农村学生其实也有自己的特长,也有城里学生普遍缺少的素质,比如会干活、能吃苦、生活自理能力强等等。目前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城里学生为本位,会唱歌、跳舞、绘画被认为是素质高,会干活、能吃苦却不被认为是素质高,坦率地说这是没有道理的。城乡教育、城乡学生各有特点,我们不能以城里学生的特点为标准去要求农村学生。那么,在制度设计上就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兼顾城乡公平,以避免城乡教育鸿沟越拉越大。由于高考公平公正事关重大,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公正。这有赖于教育部的指导和监督,让各地制定出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完善的、能够经受住舆论和实践检验的。
此外,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属于“软指标”,没有硬杠杠,难免见仁见智,给学校和老师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容易诱发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何防范这一现象,需要更详细、更可操作的制度设计。否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就会“兴一利而生一弊”,甚至出现弊大于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