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按照“三张图”总体设计 实现转型发展新跨越
加快康复服务中心建设 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
第四十六个创卫“五个一”竞赛评出红黑旗
东环路街道引导庭院居民自我管理
新华区检察院让办案置于阳光下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14年12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区检察院让办案置于阳光下
有效防止不规范操作、案件超期
 

本报讯 今年以来,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案件质量管理方法,加强案件流程监控,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和实体审查、案件信息公开,不仅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而且让办案置于阳光下。

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新华区检察院建立了日收集、周反馈、月通报制度,对案件运行态势进行实时流程监控,并设置专门流程监督员,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发放流程监控通知书或口头提示,反馈承办人及时纠正。每周五,流程监督员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小结,在院内网予以公布。每月,该院通过例会对本月各部门办案人员操作使用系统情况进行通报,有效防止了不规范操作、案件超期等现象的发生。截至12月25日,该院共向业务部门口头提出纠正意见203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临近期限预警180余次。

推行案件质量评查。该院从各部门随机抽取人员组成评查小组,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通报,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今年,该院共评查117起案件,及时纠正了一些问题,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案件实体审查制度,侦监部门的不批准逮捕案件、公诉部门的不起诉案件及自侦部门的不予立案、撤销案件等必须经过案管部门的实体审查。 (魏坤)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