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案件质量管理方法,加强案件流程监控,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和实体审查、案件信息公开,不仅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而且让办案置于阳光下。
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新华区检察院建立了日收集、周反馈、月通报制度,对案件运行态势进行实时流程监控,并设置专门流程监督员,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发放流程监控通知书或口头提示,反馈承办人及时纠正。每周五,流程监督员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小结,在院内网予以公布。每月,该院通过例会对本月各部门办案人员操作使用系统情况进行通报,有效防止了不规范操作、案件超期等现象的发生。截至12月25日,该院共向业务部门口头提出纠正意见203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临近期限预警180余次。
推行案件质量评查。该院从各部门随机抽取人员组成评查小组,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通报,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今年,该院共评查117起案件,及时纠正了一些问题,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案件实体审查制度,侦监部门的不批准逮捕案件、公诉部门的不起诉案件及自侦部门的不予立案、撤销案件等必须经过案管部门的实体审查。 (魏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