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牛瑛瑛 通讯员李河新) 记者近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为有效促进全市高血压防治工作科学、规范开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卫生局经过对各县(市、区)申报县级高血压防治中心的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同时命名鲁山县人民医院、宝丰县人民医院等9家医院为县级高血压防治中心。
目前,我国已成为高血压等慢性病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按照我省2012年流行病学调查发病率推算,我市高血压患者约有80万人,且以每年数千人的速度递增,做好高血压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而且,作为一种常见的慢性病,高血压不仅患病人群多,而且临床症状复杂,治疗周期长,费用负担大,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此次命名的9家县级高血压防治中心分别为:卫东区人民医院、新华区人民医院、湛河区人民医院、鲁山县人民医院、宝丰县人民医院、舞钢市人民医院、叶县人民医院、郏县人民医院、石龙区人民医院。
市卫生局要求被命名的高血压防治中心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做好人员培训,开展健康教育等工作,掌握本地高血压的流行特点和流行趋势,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防控政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