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受限、缩减分值、杜绝“掐尖”、禁止联考……针对近年来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制度痼疾,17日,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再出四大“狠招”,以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助力教育的清廉和公平。
分析认为,“四大狠招”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建设更加科学、公平的评价体系。近年来,招生领域的教育腐败频发,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也日渐成为“权力寻租”的重灾区。
2008年以来,北京市查处高校腐败案发数上升一倍,近一半案件涉及招生、人事问题。
此次改革出招,即是针对高考加分、自主招生乱象的一味“猛药”。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戴作安表示,此次改革突出了问题导向。“提及公平,社会上取消加分的呼声就上涨;提及正向引导,舆论又会强调素质教育。”
根据此次出台的意见,加分政策并没有被完全“堵死”。如在2015年1月1日以前获得上述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地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此外,烈士子女等5类全国性加分项目仍然保留。
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策给地方留有部分加分的“权力”,仍然是一个隐患。少数民族、华侨、贫困地区等被保留的照顾性加分项目,也被指存在“弹性操作空间”,有“被运作的可能”。
一些学生家长也对此表示担忧。沈阳一位中学生家长曹丽表示,希望“地方性必要加分”的执行过程可以公开透明,加分名额和分值适当缩紧,“千万别让加分政策的后门大开”。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熊庆年认为,公开是自主招生最基本的保证,需体现在招考程序和过程中,高校需在素质教育的基础上推动公平的实现。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