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记者12月17日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由于物业管理师注册人数和企业承接物业管理项目规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84家企业受到了降级处理。从即日起,我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将按照目前已核定的最新资质等级承揽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项目。
在市房产管理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2013年度资质动态考核中,由于存在物业管理师注册人数、物业管理项目备案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已承接物业管理项目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条件等问题,204家物业企业未达到省住建厅规定的新资质等级要求,给予限期整改处理。经过限期整改、重新核定,平煤神马集团阳光物业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由二级降为三级,其他83家物业服务企业由三级资质降为暂定三级资质。
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科科长张建伟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注册物业管理师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审挂钩,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注册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目前情况看,资质等级降级的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仍是物业管理师注册人数和企业承接物业管理项目规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我市启动了物业管理师注册和执业工作,目前全市取得住建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的仅有1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