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12月10日上午,当许昌籍农民工王大毛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手里领取到工资时,连声说:“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谢谢你们帮我们要回了工资。”当日,工资发放仪式在郏县南环路一建筑工地内进行,王大毛等50名农民工当场领到了工资款33万元。
今年12月初,郏县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合议庭法官开始走访乡镇、企业、村庄、工地,为农民工发放法制宣传页,讲解维权的途径及方式。在走访到南环路一建筑工地时,一些农民工反映该工地有拖欠工资现象。法官立即提前介入,主动联系开发商和包工头协商解决,给对方讲清相关法律知识和应负的法律责任。通过多次做诉前调解工作,双方达成一致,开发商拿出33万元工资款进行支付。